甘肃: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一律通报纪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7-02

  兰州3月26日电 (史静静)甘肃即日起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中,执行“七个一律”,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其中,针对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在依法从重处罚的同时,将一律通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纪委监委。

  记者26日从交警部门了解到,2017年酒驾醉驾导致交通事故218起,造成94人死亡。2018年1月1日至3月21日,酒驾醉驾导致交通事故19起,酒驾醉驾已经成为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为此,甘肃官方日前发出通知,部署甘肃公安机关在“三反一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中,执行“七个一律”,对饮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暂扣机动车驾驶证;饮酒驾驶受到行政处罚后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一律依法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甘肃公安交警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当予以刑事拘留的,一律依法刑事拘留,以危险驾驶罪移送起诉。

  甘肃还提出,对党员或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在依法从重处罚的同时,一律通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纪委监委。希望通过向党委组织部门、纪委监委通报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对公职人员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

  此外,交警部门对查处酒驾醉驾工作一律全程录音录像,现场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对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职务,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应当予以刑事拘留的,一律依法刑事拘留,以妨害公务罪移送起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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