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为弘扬厚养薄葬、节地生态安葬新风尚,带动群众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推动丧葬礼俗改革,革除丧葬陋习,保护青山绿水。近日,云南省文明办、云南省民政厅发布文明殡葬倡议书。 主要内容如下: 一、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中华传统美德,老人在世时要尽孝心、守孝道、勤孝敬、厚赡养;老人逝去后要节俭办丧事,不讲排场,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 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不在居民区、公共场所停放遗体(灵柩)、搭设灵堂(棚)、鸣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祭品,不在出殡沿线抛撒纸钱,维护优美整洁人居环境。 三、倡行存放、植树、植花、植草和立体安葬等方式处理骨灰,采用骨灰撒散、遗体深埋不留坟头等不占或少占土地的生态葬方式,提倡家庭(家族)成员合葬,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支持少数民族群众选择既有民族地域特色,又符合节地生态安葬要求的葬式葬法,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共建生态文明。 四、倡导通过网络祭扫、鲜花祭扫、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等方式缅怀逝者,倡导建立亲属微信群、微视频、讲先人故事、书写寄语、制作思念卡等方式缅怀亲人、寄托哀思,以现代文明的方式表达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的情感。 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合理安排祭扫时间、人数,分时段、预约错峰出行。严格遵守森林草原防火有关规定,不在墓地、林区、草场、田野等场所焚香烧纸,防范和杜绝火灾隐患。 六、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带头实行火葬和生态安葬、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带头宣传殡葬改革,以实际行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社会各界的朋友们,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告别丧葬陋俗,树立殡葬新风,保护绿水青山,为云南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喻自洲 卢秀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