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为奋斗新时代奋进新征程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解读(一)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针对转变作风、提升效能发出了强烈信号,表示了坚定态度。《规定》共6章29条,围绕推进作风革命、提升机关效能作出了系列安排部署,简单说来可概括为“一二三四”。“一”是指坚持1个标准,坚持把解决问题作为工作实践的重要标准;“二”是指推进2场革命,迅速掀起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三”是指抓实3个服务,主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四”是指部署4块内容,分别是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形成转作风下基层抓落实的工作合力。现作如下解读。 一、省委、省政府部署推进作风革命,出台《规定》的目的意义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深刻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指明了我们党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前进方向。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了今后五年的工作总体思路,提出了未来五年的主要奋斗目标。云南作为后发展和欠发达地区,要把习近平总书记为云南擘画的美好蓝图变为现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落地见效,实现2035年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使命,必须只争朝夕、拼搏奋进,加倍努力往前追赶,努力实现后来居上,迫切需要在全省掀起一场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在工作作风上来一次大转变、在工作效能上来一次大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