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仅27条!海南版负面清单发布:扩大增值电信、教育等领域开放,率先取消汽车行业股比限制 12月31日晚,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发布了2020年版海南自由贸易港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海南自贸港负面清单仅27条,与2020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33条、30条相比进一步缩减。 清单扩大了增值电信、教育等重点领域的开放,取消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外资准入限制;允许外商投资部分涉海南商事非诉讼法律事务,咨询和调查领域;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汽车产业率先开放,在海南提前实施取消乘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此外,清单还取消了禁止外商投资稀土、放射性矿产、钨勘查、开采及选矿的规定。 据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20年12月31日发布第39号令,全文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以下简称2020年版自由贸易港负面清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2020年版自由贸易港负面清单共27条,与2020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33条、30条相比进一步缩减,还有一些条目部分放开,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率先开放。主要措施包括以下三方面: (一)推进增值电信、教育等重点领域开放。扩大增值电信业务开放,取消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外资准入限制,允许实体注册、服务设施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企业面向自由贸易港全域和国际开展互联网数据中心、内容分发网络业务,促进海南汇聚数据,发展数字经济。允许境外理工农医类高水平大学、职业院校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独立办学,支持海南国际教育创新岛建设。 (二)扩大商务服务对外开放。法律服务领域,允许外商投资部分涉海南商事非诉讼法律事务,更好满足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投资、金融等领域涉外法律服务需求。咨询和调查领域,除广播电视收听、收视调查须由中方控股外,取消市场调查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允许外商投资社会调查,且中方股比不低于67%,法人代表应当具有中国国籍。 (三)放宽制造业、采矿业准入。制造业领域,将全国和自贸试验区“2022年取消乘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及两家以下生产同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的限制”提前实施,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汽车产业率先开放。采矿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稀土、放射性矿产、钨勘查、开采及选矿的规定,按照国家和海南省矿业领域内外资一致的措施实施管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在解读这一清单时指出,制定2020年版自由贸易港负面清单主要有五方面主要考虑: 一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推动总体方案中2025年前重点任务涉及的开放措施尽早落地。 二是借鉴国际自由贸易港开放经验,坚持中国特色,推动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实施中国最高水平、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资准入政策。 三是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需要,推动先进制造、商务服务、教育等领域开放。 四是促进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扩大电信业务开放,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数字经济发展。 五是坚持底线思维,以确保国家安全为前提,稳扎稳打推进开放。 他介绍,2020年版自由贸易港负面清单将于2021年2月1日施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商务部等部门、海南省切实做好海南自由贸易港负面清单的落实工作,确保新开放措施及时落地。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将为海南自由贸易港负面清单的落实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该负责人称,自由贸易港是当今世界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未来中国将不断缩减海南自由贸易港负面清单,逐步实现海南自由贸易港投资自由便利。 (作者:夏旭田 编辑:周上祺) (编辑:文静) |